网络货运平台是近年来兴起的新兴行业,旨在解决长期以来我国货运行业“多、小、散、弱”的特点。目前,个人车辆依然是公路运输的主要主体,其不能也没有意愿为托运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托运方企业缺乏进项发票、成本凭证,税负较高。随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平台的试点,税务机关可以授权网络货运平台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解决大量自然人无法开票的难题。但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不合法的代开现象:
一是货运企业自带个体司机运输,完成后再想办法从平台“补开发票”,通常由于企业已经将货款支付给个体司机,其为取得发票就要和平台之间进行一次资金流转,形成回流的风险。同时,有的个体司机完成运输业务后无法取得联系,企业就伪造虚假的信息、合同、gps轨迹等取得发票。
二是企业自行联系运输车队进行运输,企业为图方便让公司员工充当车队长注册,上传信息取得平台的运输款,再分配给各实际车主。从表面上看,资金形成了从企业到平台再到企业员工私户的回流情况。此外,也有的平台与企业串谋,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暴力虚开。无论如何,这种情形都极具风险,轻则进项转出、调增所得税,重则构成虚开犯罪。网络货运平台应当加强自身的合规、审查意识,避免陷入风险之中。
在这一轮税警联合的高压打击下,仍存活的平台也瑟瑟发抖,我们接连接到的平台咨询,显示出平台业务模式的高度相似性,几乎每一个重要决策都踩在税务风险点上。那么,这一轮打击下来,尤其是浙江某知名网络货运平台虚开案一审判决在物流行业疯传后,货运平台究竟为何暴雷,幸存企业又当如何合规,撰文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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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的商业运营逻辑及增值业务新模式
粗暴运营的(四板斧)
网络货运平台开展业务之前或过程中,首先取得网络货运牌照资质,许多暴雷平台都是拿的所属省份的第一批次的货运牌照;其次取得代开发票资质,即可以代平台注册的会员司机向平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支成本,部分地方还给了汇总代开资质;第三,取得进项发票油气抵扣,一般采取和大的加油气站合作,加油气站自有业务体系将油气不带票销售,票货分离将发票出售给各种平台;第四,与地方政府谈与所缴纳税收相关的财政返还。
向受票企业申明有四板斧,出示公司营业执照、网络货运牌照、告知受票方税源地及公司实力,向受票方发送操作步骤,收集司机信息、货物信息等上传平台,实现平台拟制指定接单后开具发票。业务员负责市场推广、客服部门负责验证轨迹信息、财务部门负责开票对账。
增值业务新模式
目前来看,在我国增值物流业务的发展还处在初级阶段,该业务的产生主要受市场需求的推动,客户对物流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不断追求那些既能降低成本又能增强物流服务功能的专业物流服务。近年来,我国的物流服务需求正在向更高水平的物流服务方向发展,具体呈现出如下发展趋势。
(一)市场竞争环境日益激烈
物流环境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模式、新做法层出不穷,很多物流企业都倾向于以更低的成本增强物流服务的功能。另外,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等一大批客户都在持续不断地寻找能带来创新物流服务的提供商,来确保生产、仓储、运输和配送的成本都能降低下来。这种形势下,物流企业必须适应环境,创新发展,积极尝试使用新技术、新方法,特别是要重视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物流业务设计、运作和管理中的应用,以更加复杂的互联网技术全面解决方案作为企业发展的坚强后盾。
(二)物流服务需求向优质化发展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以个性化、差异化、便利化等为特征的新消费需求对生产流通企业提出了新的挑战,进而对物流行业提出了优质化的发展需求。消费的多样化、生产的柔性化、流通的高效化都离不开物流的优质化,面对全社会对物流服务的高要求,传统常规物流业务显得力不从心,以低成本、高效率、可视化、一体化为特征的优质物流服务必将成为物流企业决胜市场的有力武器,极大地促进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是物流业今后发展的重要趋势。
(三)物流服务需求向全球化发展
企业与企业的竞争本质上就是企业供应链的竞争。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在世界范围内整合优势资源是企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由此必然推动物流服务需求的全球化。如何适应物流需求的全球化,是目前我国物流企业面临的共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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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在税务风险点上的网货运营
(一)进项买油气票抵扣虚进暴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无论是网络货运平台还是传统物流企业,对其采购的进项油气抵扣,都需要证明所采购油气使用在了实际承运人通过平台或者物流公司承接的运输服务中。而现实情况是:物流公司、平台公司、加油气站互相联系套卡,加油气站从表象业务中将油气销售给了平台,发票开至平台,油气加给了全国各地的过路司机,油票分离。资金通过各种方式回流至平台公司,区别只在于是简单粗暴的直接回流,还是加油气站多倒几次手,通过隐蔽的个人账户,回至平台方指定的个人账户,再流向平台的下游受票企业。
以此,资金在平台、加油气站、平台受票方、司机、各方关联个人账户之间流转,税务局通过诸多稽查手段以及对资金的链式分析,查出虚开进项发票抵扣也只在于时间问题,单凭多倒几次卡无法规避税务监管。
(二)销项补录单据虚出暴雷
从浙江某知名网络货运平台案例以及其他平台暴雷案例可以发现,基本上税务机关、司法机关定性虚开,还是认定平台没有实际参与承运服务,而是通过发展业务员、代理商“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开票费。涉及人员包括实控人、财务负责人、收益与拉来业务直接挂钩的各业务员或代理商、支持平台系统运转的技术人员。
认定的犯罪事实包括:补录物流公司已经完成业务单据、辅助受票方修改运单或轨迹信息已实现系统核验、帮助受票方垫付资金、虚拟结算、仅支付开票费即可开具发票等,核心是平台既没有撮合,也没有真正实现对“代开”发票真实性的监管,有放任虚开的间接故意,但制度规范、管理严格的平台除外。
(三)税收返还未及时到位资金链断裂暴雷
平台运营开具9个点的发票,收取5-6个点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亏损运营,部分平台帮助受票方垫付资金承担的资金成本更高,故税收返还、财政奖补资金的及时到位对平台运营来讲至关重要,而一旦税务机关预警平台风险,或其他原因导致政府奖补资金补助迟缓,则平台资金链断裂,会直接暴雷。
(四)司机运费未取得代开发票不能列支成本暴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平台应当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合规发票列支,如不能及时取得发票列支成本,则也面临着成本列支不合规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据了解,大部分地区税务机关仍然认可企业以对公账户转账记录列支运费,即俗称白条列支,也有许多省份已经注意到成本列支的规范性,给平台企业开通代开发票资质,平台可以代为向自己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列支成本。但一方面,根据税务总局代开发票的规定,是将司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范提出要求,注册时需要司机面签文件,面对数以千计的平台司机,实现发票代开的合规面临极大挑战,网络货运平台大多未像灵活用工平台一样,在司机注册时开通同步注册临时税务登记功能,收集司机身份证原件以及要求司机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成为合规代开发票的最大障碍。另一方面,代开发票时各省实际执行时依然会要求预缴约1.75%的增值税及司机个税,这一税负成本显然司机不愿意承担,代开发票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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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企业如何兼顾交通和税务监管要求?
从物流行业的生态链上来看,加油气站、货运平台、物流公司、其他建筑工程等用票企业,涉税风险全都相互牵连。强税务监管环境下,成立跨地区的税务稽查小组,以及要求各特派办开展检查,使得平台企业面临的外部监管环境形势严峻,外部监管叠加行业生态上的危机重重,导致平台涉税风险居高不下。一些企业未能满足税务监管要求,可能会面临税务风险。
“营改增”以后,物流运输企业在销项端应缴纳9%的销项税,但在进项端,购入个人车主的实际运输服务,却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或仅能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3%的进项发票。事实上,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过程中,也需面对确认交易真实性的难点,同时,尽管税务机关不断提高代开程序的便利化程度,实践中仍不能满足运输业高频多次的开票需求,存在大量进项抵扣缺口,造成物流运输企业增值税税负较高。
税总函〔2019〕405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网络货运企业可代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对象,应该在网络货运企业平台上注册为会员,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服务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同时,代开对象还须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包括临时税务登记),且未做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需要说明的是,以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无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值得注意的是,代开发票的客体,应为网络货运企业实际承揽的货运服务。同时,网络货运企业应与会员签署委托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议。需要注意的是,该协议有范本可参考,具体由各省税务局制定。网络货运企业可关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的具体规定。
在开具发票时,网络货运企业应使用自有的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备注栏注明会员的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需要说明的是,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栏次内容,应与会员通过本平台承揽的运输服务,以及本平台记录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台记录的交易、资金、物流等相关信息应统一存储,以备核查。
开具发票后,网络货运企业还需进行合规申报。税总函〔2019〕405号文件规定,网络货运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由其按月代会员向网络货运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并将完税凭证转交给会员。值得注意的是,网络货运企业需要按月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代缴税款的具体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
网络货运平台发展日趋正规化、网络化、系统化。平台应该继续提高服务能力,优化业务体验;提高资源匹配效率,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不断完善产业链,营造良好的货运生态。
近年来,税务部门通过精准画像,全面强化票据信息化管理等手段,对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构不具合理商业目的等事项,全面加强监管。鉴于此,网络货运企业应建立有效的内控管理,如定期比对发票代开及税款扣缴业务的准确性;定期扫描识别平台登记主体业务量同比、环比异常情况;定期对大额结算的上下游主体进行数据合理性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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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路径
据向企业了解,网络货运平台也在逐步寻求合规,实现进项抵扣发票的合规取得,并至少实现全部开票业务对应运单的线上留痕。
1.司机端:账户分为可提现账户与信用账户,其中信用账户相当于是物流公司或货运平台给与司机的信用额度,占平台对应运单运输费用的30%,不能用于提现,仅能用于平台合作的加油、餐饮、维修等消费,且该部分资金直接从公司账户划扣,这也解决了平台公司或物流公司代扣司机个税及增值税的难题,将油气费用预扣,司机月收入一般不超过10万元,无需缴纳增值税,同时在个税缴纳上该部分成本也从无需再计算入经营所得。
2.平台端:平台生成的运输订单,每一笔预扣30%划入司机信用账户,30%对应的成本基本相当于司机完成每一单的燃油成本,司机使用信用账户中的资金加油时,扫码支付后自动从平台公司账户中向加油站支付相应运费,以此平台能够获取到加油的订单日志,从总量上及用途上,能够符合国税总局文件要求的证明标准:一是油气是平台会员所使用;二是能够提供会员加油的订单日志;三是油气支付本身与司机实际承运的业务挂钩;
3.与银联的合作:平台需要与银联合作,开通接口使银联能够从平台公司取数,以运输订单数据为依据,如物流公司直接承运并直接取得进项油气抵扣发票,而不需要与平台合作的业务,也可以通过平台数据传输,在平台的一级账户下以物流公司为主体开设二级子账户,根据平台录入的承运信息(是物流公司还是平台),款项由相应主体划入相应账户,并实现与终端司机的结算绑定;
4.平台与加油站及物流公司的合作:平台既可以以自己名义与加油站合作,也可以帮助物流公司与加油站合作,共同使用平台的生态链系统,根据司机承接的运输订单,在司机出示二维码时精准识别交易对象(司机可以通过平台接单也可以直接承接物流公司运单),再由平台公司集中根据订单记录按月与加油站对账后,由加油站向各主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生态链的打通,需要平台直面当下税务监管风险,实现从油气抵扣到销项发票开具的全面合规,借助与银联平台、加油加气站等的广泛合作,实现加油记录的订单留痕、运输订单运费收取与支出的线上交易留痕,完整打通物流行业的进销项增值税抵扣链条,真正实现物流行业的成本降低与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