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进入4月,货运行业迎来一系列政策的发布和实施,这些政策涵盖多地区,与广大司机息息相关,具体如下:
一.全国货运政策
部署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召开全国视频会,动员部署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针对春季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组织开展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春季道路交通的规律特点,科学安排勤务,突出管控重点,聚焦“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车等六类重点车辆,从严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驾醉驾等七类突出违法犯罪行为,消除路面动态风险隐患,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二.地方货运政策
浙江
宁波:4月1日起!这类车限行区域扩大
近日,浙江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通告,继北仑镇海两地率先实施限行措施后,自今年4月1日起,绕城高速及奉化中心城区将限制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的通行。2025年1月1日起全市禁行,此次限行对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的外地车辆同等有效。
2023年宁波市已成功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近1.9万辆,目前尚有3000多辆国三柴油货车在运行。为进一步推动这些车辆的淘汰更新,拟采取限行倒逼的方式,加快其淘汰进度。
此外,根据《长三角区域国三柴油货车限行指导方案》的要求,到2024年底前,长三角区域内所有设区城市的中心城区将全面实施国三柴油货车的限行措施。至2025年底前,上海以及江苏、浙江、安徽三省的所有辖区内将全面限行国三柴油货车,基本淘汰国三柴油货车。
陕西
黄色预警期间这类车将被禁止上路
近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黄色预警期间,城市建成区内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将被禁止上路。
在移动源方面,细化了对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等移动源的管控措施。具体情况如下: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从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在黄色预警期间,除特殊车辆外,城市建成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上路行驶。橙色、红色预警期间,实施更加严格的移动源管控措施,强化减排力度。
河北
严查货车疲劳驾驶、
夜间违规运行等违法行为
近日,河北省对今年该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
河北省将在高速公路加快构建“三道防线一张网”管控模式,严查客货危运车辆疲劳驾驶、夜间违规运行等重点违法行为。探索推广恶劣天气等预警信息精准提示,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在国省道路加快构建市域、县域、高地联动和错时联勤机制,深入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打造更多省级安全精品路。
山东
全国首个!免征氢能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
近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发布《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
通知指出:对行驶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政策试行期2年。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适时调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氢能车辆信息录入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白名单,设定免费起止时间,确保相关车辆在规定时间内免费通行高速公路。这无疑对跨市运营的氢能大巴、重卡、商务车等运营主体有较大吸引力。
江苏
江苏省公安厅印发关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通知
江苏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试行)》的通知,其中涉及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具体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十元罚款;被处罚后又实施同种行为的,处二百元罚款:
(一)机动车驾驶人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继续使用原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不符合规定的;
(三)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未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从业单位所在地车辆管理所申报变更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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