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发展的实施意见
宿政秘〔2023〕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关于推进物流提质增效降本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宿州市物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0年)》,立足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襟连沿海、背倚中原的区位优势,紧扣扩大内需、提振消费和物流提质增效降本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制造业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冷链物流、电商物流等软硬件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壮大现代物流市场主体,着力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切实推动物流业集群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发展,提升物流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和先导性支撑作用,高水平建设宿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积极创建国家物流枢纽,打造连接长三角地区与中部地区的重要物流节点。
到2025年,全市物流体系更加健全,“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格局基本形成。宿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的区域辐射带动作用大幅提升,物流枢纽承载能力显著增强,物流成本明显降低,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比率降至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现代物流载体平台。
1.提升物流枢纽能级。加快建设黄淮海(宿州)智慧物流产业园,推进园区片区开发,发展公铁联运、应急物流、冷链物流、城市配送、保税物流、专业仓储等,积极创建国家物流枢纽。(责任单位:黄淮海(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交旅集团,埇桥区人民政府)
2.打造专业物流片区。依托传化宿州公路港、宿州经开区电商物流中心、宿州百大农产品物流园等,打造宿州经开区工业、商贸物流片区,重点发展干线运输、农产品物流、商贸物流、电商快递物流、冷链物流等业态。依托蕲县港口码头建设,打造宿州南部临港大宗商品物流片区,重点发展煤炭、粮食、建材等大宗商品物流。依托蒿沟货运站、新汴河码头、宿州机场等建设,谋划打造宿州东部多式联运综合物流片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交旅集团,埇桥区人民政府,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宿马园区管委会)
3.建设县域物流节点。各县区、市管各园区围绕服务农业、工业制造业、商贸流通业,满足产业园区、工业企业和重点市场等物流需求,合理布局建设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和配送中心等,重点建设物流集散分拨和末端配送设施,形成干支衔接紧、覆盖范围广、运作效率高的县域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城乡末端物流网点提质扩容,满足冷链仓储、邮政快递等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二)建设宿州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
4.补齐基地设施短板。通过硬件改造、技术升级,充分盘活基地内现有冷链设施设备。加强对基地运输主干线及其附属场站的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完善配套运输设施。谋划建设冷藏冷冻、冷链加工、检验检测、集散分拨、城市配送等高规格的现代化冷链基础设施,加快补齐功能性短板。(责任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5.搭建冷链信息服务平台。整合区域冷链库源、货源、运力等市场信息,为冷链干线运输、分拨配送、仓储服务、冷藏加工等业务一体化运作提供平台支撑,积极参与发布冷链物流相关指数。推动冷链物流信息平台与其他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物流枢纽、集散中心、物流园区等信息平台互联互享。(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砀山县人民政府)
6.建设冷链物流科创中心。完善产品交易、展览展示、信息服务、商务金融、科创研发等功能布局,推动冷链要素集聚。鼓励冷链上下游企业在中心入驻(挂牌),支持国内外知名冷链物流企业在中心建立全国性总部。(责任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7.强化基地运营管理。夯实砀山县冷链物流联盟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基地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基地跨区域间联动发展,培育一批专业化冷链物流业务经纪人。健全生鲜农产品双向流通通道,实现果蔬、肉类、水产品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区域集散。推动中央、地方政府储备肉及医疗药品储备与基地一体布局。(责任单位:砀山县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邮政管理局)
(三)完善现代物流通道设施。
8.打通水路航运通道。完善浍河、新汴河、徐洪河等内河水运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内河航道航运能力,畅通粮食、煤炭、矿建材料等重要物资水运通道。加强与连云港港、上海港、宁波港等合作,组织开行铁海联运班列,实现“借港出海”。(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旅集团、宿州海关,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9.增强铁路货运支撑。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场站、进园区,加快宿州符离铁路货运站、蒿沟铁路货运站等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升符离铁路货运站铁路货源组织能力,争取中铁快运在市内设置服务站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交旅集团,有关县、区人民政府)
10.完善公路货运场站。在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或周边区域,通过新建、整合扩建、搬迁重建等方式,布局建设汽车货运物流场站设施,引导中心城区物流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干线运输、商贸物流、快递物流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四)健全现代物流发展业态。
11.发展制造业物流。围绕轻纺鞋服、食品加工、板材家居、化工建材、煤电能源等重点产业物流需求,配套完善制造业物流服务。鼓励制造企业专注核心制造业务,剥离外包仓储物流、物料配送等非核心业务,引导制造业释放物流需求。大力发展供应链物流,培育发展集物流服务、融资结算、保理保险、信息咨询等功能为一体的物流供应链服务,提升面向制造业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2.发展大宗商品和应急物流。立足宿州产业特色和资源优势,推进粮食、煤炭、建材、汽车等大宗商品物流发展,积极引进专业市场运营商,建设区域性建材、汽车、汽配市场等大宗商品的资源配置中心和集散中心。加快医药物流、应急物流、逆向物流等专业物流发展,提高配送效率和服务水平,健全应急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3.发展冷链物流。聚焦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健全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促进生鲜农产品上行。围绕居民消费“最后一公里”,鼓励供销、邮政快递、电商等共建共用末端冷链物流设施,加大城市冷链前置仓建设力度。布局建设县域冷链集配中心,提高农产品产后集散和商品化处理效率,满足流通加工、区域分拨、城市配送等功能,积极创建省级冷链集配中心。加强冷链物流安全监管和进口冷链食品流通追溯管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4.发展快递电商物流。采取政府承建企业租赁(购买)、企业自建等方式,推动县域快递配送中心建设,引导品牌快递企业、电商企业入驻,形成产业集聚,鼓励快递企业开展共线配送。支持快递电商企业发展云仓模式,推动库存前置,降低物流成本。推进“快递进村”提升工程,加强城市即时配送体系建设,促进居民消费升级。支持电商骨干企业建设集仓储、分拣、集散、配送、商品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电商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五)强化现代物流发展支撑。
15.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瞄准全球和全国合同物流、冷链物流、供应链物流龙头企业,深入推进招商引资,培育引进一批国内知名、高能级的大型龙头企业。鼓励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等方式,实现资产重组和专业化改造壮大企业规模。积极培育创建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和星级冷链企业等。支持市内企业、行业协会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合作,开展政企对接、银企对接、校企对接等活动,举办物流业展会、论坛、年会等,承办招商推介会、投资恳谈会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工商联,黄淮海(智慧)物流产业园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6.周转箱筐、货架、传感监测等载具设备,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叉车、铲车、冷藏车等特种作业车辆的整车和零配件生产制造。推动物流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发展保理、保险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快递企业开展疫苗、医药等专业化温控供应链服务,支持发展物流相关咨询、检验监测等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7.推动智慧化绿色化发展。推动物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鼓励物流企业、物流园区实施信息化、数字化改造,进行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更新,鼓励发展网络货运、无车承运等新业态。鼓励物流园区(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推进物流包装减量、循环利用,推广使用绿色低碳运输工具,配套建设充换电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库(厂)房屋顶、停车场等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构建光伏储能一体化微电网的物流自给能源系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交旅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18.提升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支持仓储设施、转运设施、运输工具、停靠和装卸站点标准化建设和改造,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标准化托盘、包装基础模数、内陆集装箱等。鼓励物流企业、商协会等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园区创建省级及以上示范物流园区、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冷链物流基地等。结合省级物流品牌认定工作,打造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物流品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
三、扶持政策
(一)支持物流品牌创建。
对新获批的3A级(3星级)及以上物流企业、网络货运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物流企业或行业协会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按市有关政策兑现奖励。
(二)支持物流企业总部建设。
对面向全国和区域的营运总部、采购分拨中心、业务单证中心、结算中心的供应链物流法人企业,物流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取得网络货运经营资格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营业额首次达到10亿元、15亿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20万元、40万元。
(三)支持物流示范试点创建。
对成功创建国家示范物流园区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冷链物流基地、冷链集配中心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和交易平台建设,对获批省级综合服务示范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
(四)支持快递物流提质扩量。
对年快递业务量首次突破1000万件、1500万件、30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建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示范站点,给予每个站点不超过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支持物流企业设备提升。
对购置安装现代化装卸作业设备、自动化立体仓储系统、自动分拣系统及采购无线射频识别、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等先进物流设备,当年实际发生费用超过200万元的物流企业,对设备购置贷款给予贴息支持,且单个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物流企业创先争优。
按照物流企业年货运量、吸纳就业人数等综合贡献度进行年度排名,按邮政快递、干线运输等不同物流企业类型,各评选物流标兵企业、物流示范企业等5家左右,给予荣誉激励。
本政策纳入2024年市政府惠企政策统一实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现代物流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解决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各县区、园区要立足发展实际,加快补齐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市发展改革委要强化与市有关部门工作联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相关行业协会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行业自律。
(二)强化要素保障。
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兑现现代物流产业支持政策,视政策实施效果逐年调整安排计划。合理确定物流用地出让底价、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控制指标。对列入省、市物流专项规划的重点物流园区、物流中心等项目,在政策支持、规划审批、土地供应、要素保障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安排保障,对企业利用原有土地进行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在办理规划许可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库,每年滚动更新,协调指导项目建设。
(三)加大金融支持。
创新完善金融保障手段,多渠道增加对物流业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完善金融支持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仓单质押、保税仓、存货质押、融资租赁等物流金融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主动对接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切实减轻中小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和融资成本负担。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参与物流企业融资,融资担保享受市相关政策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拓宽融资渠道。统筹使用好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四)提供人才支撑。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校企合作的物流行业培训和实验基地,加强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着力培养物流企业所需人才。鼓励通过实训基地、订单班、岗位实习等方式,加强现代物流技术人员培训。落实人才引进和激励政策,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引进物流领域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对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物流从业人员,给予我市引进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保障货车司机、快递人员等物流从业人员的薪资待遇、工伤保险、法律援助等合法权益。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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